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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醫(yī)發(fā)[2007]3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衛(wèi)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wèi)生局:
為加強對精神藥品臨床應用的管理,保證精神藥品安全、合理使用,規(guī)范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的用藥行為,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我部組織中華醫(yī)學會、中國醫(yī)院協會藥事管理專業(yè)委員會和中國藥學會醫(yī)院藥學專業(yè)委員會編寫了《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現予發(fā)布施行。
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在臨床診療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告我部醫(yī)政司和中華醫(yī)學會。
附件: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前 言
藥物濫用已經成為對人類生存和發(fā)展構成重大威脅的全球化問題,引起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藥物濫用是指與醫(yī)療目的無關,由用藥者采用自我給藥的方式,反復大量使用有依賴性的藥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產生松弛和愉快感,從而逐漸產生對藥物的渴望和依賴,由于不能自控而發(fā)生精神紊亂,并產生一些異常行為,經常會導致嚴重后果。
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xù)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這類藥品具有明顯的兩重性,一方面有很強的鎮(zhèn)靜等作用,是醫(yī)療上必不可少的藥品,同時不規(guī)范地連續(xù)使用又易產生依賴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則成為毒品,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根據國際《精神藥物公約》,對于精神藥品的醫(yī)療和科學價值給予充分肯定;濫用這些藥物會產生公共衛(wèi)生、社會和經濟問題;必須采取嚴格管制措施,只限于醫(yī)療和科研應用;需開展國際合作,以協調有關行動。公約要求各締約國限制這類藥品的可獲得性;需要者必須持有醫(yī)師處方;對其包裝和廣告宣傳加以控制;建立監(jiān)督和許可證制度;對其合理醫(yī)療和科研應用建立評估和統計制度,限制這類藥品的貿易;各國向聯合國藥品管制機構報送有關資料;加強國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藥物濫用。
為加強對我國精神藥品的管理,國務院于1988年頒布了《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對這類藥品的生產、供應、使用、運輸和進出口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2005年8月,國務院重新修訂并頒布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醫(yī)務人員應當根據國務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受衛(wèi)生部委托,中華醫(yī)學會、中國醫(yī)院協會藥事管理專業(yè)委員會和中國藥學會醫(yī)院藥學專業(yè)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起草了《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毒袼幤放R床應用指導原則》選取了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安部、衛(wèi)生部聯合公布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臨床常用的精神藥品,從適應癥、應用原則、使用方法、慎用及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幾方面作出規(guī)定,指導醫(yī)務人員在臨床診療工作中合理使用精神藥品。
中華醫(yī)學會
中國醫(yī)院協會藥事管理專業(yè)委員會
中國藥學會醫(yī)院藥學專業(yè)委員會
概 述
精神藥品是指對中樞神經系統具有抑制作用的鎮(zhèn)靜催眠藥或具有興奮作用的中樞興奮藥物。
鎮(zhèn)靜催眠藥是一類對中樞神經系統具有抑制作用的藥物。鎮(zhèn)靜藥和抗焦慮藥能減輕焦慮癥狀,安定情緒。然而,在促進和維持近似生理睡眠的同時,一些催眠藥物會影響睡眠時相的正常比例,產生一定的不良反應。多數鎮(zhèn)靜藥加大劑量即可產生催眠作用,催眠藥過量可引起全身麻醉,更大劑量可引起呼吸和心血管運動中樞抑制進而導致昏迷,甚至死亡。老年人及有呼吸、肝腎功能障礙者,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更易發(fā)生不良反應。
中樞興奮藥是指能選擇性地興奮中樞神經系統、提高其機能活動的一類藥。該藥是在中樞神經處于抑制狀態(tài)、功能低下和(或)紊亂時使用。
許多鎮(zhèn)靜催眠藥和中樞興奮藥物具有潛在的依賴性,長期使用可產生耐受性,以及軀體和心理依賴性,臨床醫(yī)生應予注意。
一、鎮(zhèn)靜催眠藥物的分類
鎮(zhèn)靜催眠藥按化學結構分為苯二氮類、巴比妥類和其它類三類。苯二氮 類包括地西泮、氯氮 、氟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侖、艾司唑侖、勞拉西泮、奧沙西泮、三唑侖、咪達唑侖等。巴比妥類包括長效巴比妥,如苯巴比妥;中效巴比妥,如異戊巴比妥;短效巴比妥,如司可巴比妥。其它類:包括水合氯醛、甲丙氨酯、唑吡坦、佐匹克隆和扎來普隆。1.苯二氮 類藥理作用:(1)抗焦慮作用,小劑量應用時可改善患者煩躁、不安和緊張等癥狀。(2)鎮(zhèn)靜、催眠作用,使用較大劑量時可產生鎮(zhèn)靜、催眠作用。(3)抗癲癇作用,如地西泮可用于治療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4)肌肉松弛作用,可緩解肌肉痙攣和肌張力增高等癥狀。
2.巴比妥類藥物在催眠劑量時,可誘導近似生理的睡眠,在伴心血管和呼吸功能抑制的同時,出現輕度血壓下降和呼吸減慢;增加劑量時,則開始對全腦神經元無選擇性抑制。
3.其它類藥物一般用于入睡困難的患者。如水合氯醛是一種氯化的乙醇衍生物,系安全和有效的催眠藥。但因其大劑量時可抑制呼吸,故僅限用作睡眠誘導劑。
二、鎮(zhèn)靜催眠藥物的選擇
失眠的表現形式為入睡困難、過早覺醒和睡眠中斷等。其中多數表現為入睡困難,即從清醒狀態(tài)進入睡眠的潛伏期長,易引發(fā)煩躁不安。使用催眠藥物應注意全面分析病情,對與軀體疾病有關的睡眠障礙,如關節(jié)疼痛、潰瘍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心絞痛、低血糖等,應針對軀體疾病進行治療;以疼痛為主的睡眠障礙,可加用鎮(zhèn)痛藥。
鎮(zhèn)靜催眠藥的選擇應根據臨床需要。有效的催眠藥應具有吸收快、作用時間短、在體內清除快、無蓄積等特點。目前,大量的藥理實驗和臨床應用證明,苯二氮 類藥較巴比妥類藥安全,依賴性小,長期應用戒斷癥狀輕,過量時也易被喚醒。對入睡困難者應選用吸收快、起效快的藥物,如咪達唑侖;對早醒者應選用吸收較慢、作用時間長的藥物,如氯硝西泮;上述兩種癥狀并存者可選用氟西泮。對睡眠中斷者可選用扎來普隆。對處于焦慮狀態(tài)的睡眠障礙患者,可選擇抗焦慮藥中的阿普唑侖、氯硝西泮或勞拉西泮。
三、鎮(zhèn)靜催眠藥應用注意事項
本類藥物均在肝內經微粒體酶代謝進行生物轉化,形成水溶性更高的代謝產物。藥物半衰期取決于代謝的速度。肝功能障礙患者及老年人的代謝速度下降,藥物半衰期延長,如給予同等劑量的鎮(zhèn)靜催眠藥,可發(fā)生中樞神經系統蓄積或中毒。因此,對肝功能障礙患者和老年人應減少劑量。長期服用鎮(zhèn)靜催眠藥,可增加微粒體酶代謝活性,加速藥物代謝速度,容易產生耐藥性。在用藥期內,還應注意避免使用其它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抑制的藥物,以避免增強鎮(zhèn)靜催眠作用。
四、鎮(zhèn)靜催眠藥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表現在對呼吸和心血管功能的影響。通常劑量對健康人不致引起明顯的不良反應;但對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一般治療劑量即可引起呼吸抑制而導致死亡。對低血容量、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功能不全者,通常劑量也會引起心血管功能抑制,導致循環(huán)衰竭,靜脈給藥時更加明顯。因此,對急性酒精中毒、昏迷、休克及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慎用。此外,對各種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及機器操作者應特別注意用量。禁止用于對本藥過敏、青光眼、重癥肌無力、新生兒及孕婦。兒童因其中樞神經系統對本藥異常敏感,易導致中樞抑制,故需慎用。老年人靜脈注射本藥易出現呼吸暫停、低血壓、心動過緩甚至心臟停搏。本藥可通過胎盤,妊娠早期對胎兒有致畸的危險,故除抗癲癇外,妊娠早期應避免使用。哺乳期婦女使用可導致藥物在母乳喂養(yǎng)的嬰兒體內蓄積,引起嬰兒嗜睡、喂養(yǎng)困難、體重減輕等,應避免使用。
五、鎮(zhèn)靜催眠藥應用原則
首先,應詳細詢問失眠原因,根據不同癥狀對癥治療,切忌盲目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物。軀體疾病影響睡眠者應首先治療原發(fā)病;有精神因素者以心理治療為主,并合理應用抗焦慮的苯二氮 類藥物。如擬使用,應以短程為宜,待失眠原因解除后盡快停藥。一般以單一用藥治療為主,應試用2~3天,無效后再考慮加量或換藥。老年人用藥應注意觀察,如第一天服藥導致次日清晨醒后仍有藥物延續(xù)作用,須從小劑量開始。鎮(zhèn)靜催眠藥的劑量和用法應以臨床需要為準,最理想的是入睡時間縮短、睡眠較深、晨醒后藥物作用消失。如果使用巴比妥類藥物改善睡眠,應根據藥物作用時間長短選用適宜的藥物:(1)對入睡困難者,可選用快速作用的藥物,如司可巴比妥;(2)對能入眠但持續(xù)時間短暫者,可選用中效的藥物,如異戊巴比妥、戊巴比妥等;(3)對睡眠不深、多夢、易醒者,可選用長效的藥物,如巴比妥等。
用藥期間避免飲酒,盡可能不使用其它中樞抑制劑,以免引起毒性反應。
六、鎮(zhèn)靜催眠藥在精神科常見疾病中的應用
鎮(zhèn)靜催眠藥是精神科臨床的常用藥,在不同的疾病中都可能使用此類藥物。在臨床用藥中,應根據疾病特點、病情的嚴重程度、軀體情況和合并癥,合理使用,避免濫用和減少不良反應。
1、器質性精神障礙
此類精神障礙包括:阿爾茨海默病、腦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礙、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顱內感染所致精神障礙和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它們共同特點是具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改變,精神障礙與原發(fā)病的嚴重程度有關,病情多變,治療常須根據病情發(fā)展對癥治療。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發(fā)生行為改變、興奮躁動,對治療不合作等情況可以短期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巴比妥類藥物有中樞鎮(zhèn)靜作用,在此類精神障礙時不宜使用,而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能夠改善患者上述癥狀,可以小劑量、短期使用。癥狀緩解后盡快停藥或改藥,避免發(fā)生藥物依賴。注意患者是否存在意識障礙如譫妄等表現,此種情況盡量不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以免加重意識障礙。
2、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導致精神障礙的活性物質有阿片類、酒精、苯丙胺類中樞興奮劑等。阿片和酒精急性中毒時不得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物,中樞興奮劑中毒如發(fā)生驚厥、行為激越可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對抗。在上述活性物質成癮后戒斷癥狀期可以合并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以減輕癥狀,特別是焦慮,但不能長期、大劑量使用,以免引起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依賴。
3、中毒所致精神障礙,指各種有害物質進入體內引起機體中毒,導致腦功能失調產生的精神異常。中毒后急性期多不宜使用鎮(zhèn)靜催眠藥物,以免加重中樞鎮(zhèn)靜作用和意識障礙。腎上腺皮質激素長期使用或急性停藥出現的精神障礙,在確定無意識障礙而有焦慮癥狀時,可短期、小劑量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
4、精神分裂癥:精神分裂癥是以感知、思維、情感和行為紊亂等多種癥狀和精神活動的不協調為主要癥狀的一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癥急性發(fā)作可表現為興奮沖動,攻擊性和對治療不合作。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的同時合并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以增強鎮(zhèn)靜作用。興奮控制后應盡早減量,停用。精神分裂癥的不同亞型和各個病期都可伴隨失眠或睡眠節(jié)律紊亂,此外還可存在焦慮抑郁癥狀。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可以用于改善睡眠和緩解焦慮。但長期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容易導致依賴,應盡量堅持小劑量和短期使用。已經發(fā)生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依賴,可以用其中半衰期長的藥物替代半衰期短的藥物,或使用有鎮(zhèn)靜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替代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
5、抑郁癥:失眠是抑郁癥最多的主訴癥狀,抑郁癥伴隨睡眠、焦慮以及對失眠本身的焦慮都容易導致患者服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特別是某些患者認為一旦改善睡眠,抑郁的癥狀就能夠緩解,因此在不進行抗抑郁藥系統治療的情況下單獨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來治療失眠和焦慮。這極易造成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過量使用和形成依賴。抑郁癥患者如有嚴重失眠,可選擇具有鎮(zhèn)靜作用的抗抑郁藥解決失眠障礙,早期抗抑郁治療中可以小劑量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但盡量在2-4周內停用。
6、雙向情感障礙:在躁狂發(fā)作期和抑郁發(fā)作期都可以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作為輔助治療。但應以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和情感穩(wěn)定劑作為治療基礎。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必須短期內減量、停用,以免形成藥物依賴。
7、神經癥中的各種形式的焦慮障礙:常見的焦慮障礙形式有廣泛性焦慮、恐懼癥、驚恐障礙、強迫癥、軀體形式障礙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適應障礙等。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從藥物歸類時已被歸于抗焦慮藥物,因此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一度在各種焦慮障礙中作為主要的治療藥物。由于抗焦慮藥物的依賴性越來越受到關注,而且它們治療焦慮障礙通常不能達到痊愈,因此抗焦慮治療的首選藥物從2000年后發(fā)生明顯變化。各種抗抑郁藥成為治療各種焦慮障礙的首選藥物,歸類于抗焦慮藥的5-羥色胺部分激動劑丁螺環(huán)酮一類被作為抗焦慮治療的強化藥,而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退為短期、小劑量使用的輔助藥。各種焦慮障礙仍然可以合并使用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但必須堅持短期小劑量原則,盡量在2-4周內停藥。
七、中樞興奮劑在精神科的應用
中樞興奮劑在精神科使用適應證很有限,最多用于兒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成年注意缺陷多動障礙。此外可以用于發(fā)作性睡病。
巴比妥類藥物
1.司可巴比妥 Secobarbital
【概述】
本藥屬于短效巴比妥類催眠藥。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的加大而表現為鎮(zhèn)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癇。大劑量對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而導致死亡。鎮(zhèn)靜催眠機制尚不明確,可能由于抑制腦干網狀結構的上行激活系統,阻斷傳至大腦皮質的沖動,使大腦皮質細胞由興奮轉入抑制,出現困倦、鎮(zhèn)靜和催眠?贵@厥作用為抑制中樞神經單個突觸或多個突觸傳遞,提高大腦皮質電刺激的閾值。
本藥起效快,服后15分鐘生效,持續(xù)約2~3個小時;消化道易吸收,脂溶性較高,易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組織。本藥與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46%~70%。在肝臟代謝,與葡萄糖醛酸結合由腎臟排出,未結合的原形藥物僅少量(約5%)經腎臟由尿液排出。成人半衰期為20~28小時。
【適應證】
(1)入睡困難的患者。
(2)抗驚厥(如破傷風等)。
(3)麻醉前給藥。
【應用原則】
(1)巴比妥類可引起皮疹、多形紅斑及剝脫性皮炎;個別患者可發(fā)生粒細胞減少癥或缺乏癥,應密切觀察。一旦發(fā)現應停止服用,進行對癥處理。
(2)本藥可引起心、肝、腎等臟器的功能損害,注意監(jiān)測肝、腎功能。
(3)長期應用可引起藥物依賴,故凡需長期服用者,應以不同類別的藥物交替服用為宜。
(4)因本藥可促使肝臟的藥物代謝酶增加,使自身或其它藥物的代謝加快,進而導致藥效減弱,故必須增加劑量方可有效。為此,本藥物不宜久用。與其他肝代謝藥物合用時注意調整劑量。
(5)老年人對本藥較敏感,可出現藥物反常反應,如興奮、睡眠障礙等,用量宜減小。
(6)長期應用可導致慢性中毒,出現意識混亂、眼球震顫、步態(tài)不穩(wěn)等癥狀,應逐漸停藥。若突然撤藥,可出現戒斷癥狀,如焦慮、興奮、厭食、惡心、無力、暈厥及上肢震顫等,應緩慢減量。
【使用方法】
(1)口服:催眠,50~200 mg,睡前1次頓服;麻醉前用藥,200~300 mg,術前1小時服。成人極量1次300 mg。
(2)肌肉注射:催眠,1次100~200 mg;抗驚厥(用于破傷風),1次5.5 mg/kg,需要時可每隔3~4小時重復給藥。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有藥物濫用或依賴史者。
(2)高血壓、心臟病或低血壓者。
(3)輕微腦功能障礙患者。
(4)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患者。
(5)糖尿病患者。
(6)甲狀腺功能亢進或功能減退者。
(7)腎上腺功能減退者。
(8)胃潰瘍患者。
(9)有哮喘病史者。
(10)疼痛不能控制者。
(11)輕、中度肝、腎功能不全者。
(12)高空作業(yè)、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yè)者。
(13)孕婦(特別是妊娠晚期和分娩期)和哺乳期婦女。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貧血患者。
(3)糖尿病未控制者。
(4)嚴重肝功能不全者。
(5)嚴重肺功能障礙者。
(6)哮喘持續(xù)狀態(tài)者。
(7)有卟啉病史或急性間歇性卟啉病患者。
【不良反應】
(1)常見頭暈、步態(tài)不穩(wěn)、共濟失調。
(2)對巴比妥類過敏的患者,可出現皮疹及哮喘,也可出現意識模糊、抑郁或反常的興奮,多見于老年人、兒童和糖尿病患者;嚴重者發(fā)生剝脫性皮炎和Stevens-Johnson綜合征,甚至可致死亡。
(3)偶見或罕見不良反應有: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血清膽紅素降低、血栓性靜脈炎、低血壓、皮膚環(huán)形紅斑、水腫(眼瞼、口唇、面部)、幻覺、肝功能損害、黃疸、骨痛和肌無力等。
(4)長時間使用可發(fā)生藥物依賴性,突然中斷用藥后易發(fā)生戒斷綜合征。
【注意事項】
(1)對一種巴比妥藥物過敏者,可能對另一種本類藥物過敏。
(2)作為抗癲癇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3)輕中度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4)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撤藥癥狀。
(5)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對中樞產生協同抑制作用,應予注意。
2.異戊巴比妥 Amobarbital
【概述】
本藥為中效(3~6小時)巴比妥類催眠藥、抗驚厥藥。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其效能為鎮(zhèn)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癇。大劑量時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致死。治療濃度劑量可降低谷氨酸的興奮作用,加強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單突觸和多突觸傳遞,抑制癲癇灶的高頻放電及其向周圍擴散。本藥可減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張力;可產生依賴性,包括精神依賴和軀體依賴。
本藥口服后在消化道吸收迅速,15~30分鐘起效,維持3~6小時。吸收后分布于體內各組織及體液中。因脂溶性高,易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組織,起效比較快。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61%。半衰期為14~40小時,血藥濃度的達峰時間個體差異大。在肝臟代謝,約50%轉化為羥基異戊巴比妥,主要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后經腎臟由尿液排出,極少量(<1%)以原形由尿液排出。
【適應證】
主要用于催眠、鎮(zhèn)靜、抗驚厥(小兒高熱驚厥、破傷風驚厥、子癇、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和麻醉前給藥。
【應用原則】
(1)作為抗癲癇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佳療效。
(2)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3)不宜長期用藥,如連續(xù)使用達14天可出現快速耐藥性,常用量不再顯效。
(4)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物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戒斷癥狀。
(5)用量過大或靜脈注射過快易出現呼吸抑制及血壓下降,成人靜脈注射速度每分鐘不超過100 mg,小兒不超過60 mg/m2。
(6)不宜在表淺部位作肌肉或皮下注射,可引起疼痛,產生無菌性膿腫或壞死。
【使用方法】
成人用量:
(1)口服:催眠,100~200 mg,睡前頓服。極量,1次200 mg,1日600 mg。
(2)肌肉注射(深部肌肉):催眠,1次100~200 mg。極量,1次250 mg,1日500 mg。
(3)靜脈注射:抗驚厥(常用于治療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緩慢靜脈注射300~500 mg。極量,1次250 mg,1日500 mg。老年人需減量使用。
兒童用量:
(1)口服用量個體差異大,催眠時按需給藥。
(2)肌肉注射,催眠或抗驚厥,每次按體重3~5 mg/kg,或按體表面積125 mg/m2。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患者。
(2)低血壓或高血壓患者。
(3)甲狀腺、腎上腺功能減退者。
(4)呼吸功能不全或輕中度肝、腎功能不全者。
(5)有藥物濫用史者。
(6)對老年、青少年、兒童不推薦使用;對上述患者伴有抑郁癥狀的不推薦使用。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貧血患者。
(3)哮喘病或糖尿病未控制者。
(4)嚴重肝、腎、肺功能不全者。
(5)卟啉病或有卟啉病史患者。
【不良反應】
(1)較多見的不良反應:笨拙或共濟失調,眩暈或頭昏,嗜睡或醉態(tài)。
(2)較少見的不良反應:頭痛、關節(jié)或肌肉酸痛,惡心、嘔吐、腹瀉、言語不清。
(3)偶見或罕見不良反應:①耐藥性差者,用量稍大易導致精神錯亂或抑郁;②呼吸抑制,易導致氣短和呼吸困難;③過敏反應可出現皮疹、蕁麻疹、口唇或面部腫脹、喘息、胸部發(fā)緊感;④注射后可導致血栓性靜脈炎,引起局部紅腫或疼痛;⑤可引起粒細胞減少,咽喉疼痛或發(fā)熱;⑥血小板減少可引起出血異;蝠霭撸虎叩脱獕夯蚓藜毎载氀霈F異常疲乏和衰弱;⑧中樞性反常反應而致過度興奮;⑨中樞抑制而致心動過緩;⑩肝功能障礙引起鞏膜或皮膚黃染。
(4)停藥后不良反應:表現為驚厥或癲癇發(fā)作、幻覺、多夢、夢魘、震顫、入睡困難、異常不安或乏力。
【注意事項】
(1)對其他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本藥可通過胎盤,妊娠期長期服用,可致新生兒撤藥綜合征。
(3)應用本藥可使維生素K含量減少而引起新生兒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應用,由于胎兒肝功能尚未成熟可引起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的呼吸抑制。
(4)用于抗癲癇可能導致胎兒畸形,哺乳期應用可引起嬰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在以上情況下,應盡量避免使用本藥。
(5)兒童可能引起反常的興奮,應予注意。
(6)老年人對本藥的常用量可引起興奮、精神錯亂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較小。
(7)本藥為肝酶誘導劑,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如飲酒、全身麻醉藥、中樞性抑制藥或單胺氧化酶抑制藥等與本藥合用時,可相互增強效能。與乙酰氨基酚類合用,會增加肝中毒的危險性。
(8)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后者的療效。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從而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用量。
(9)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降低避孕藥的效果;與雌激素合用降低雌激素作用;與皮質激素、洋地黃類(包括地高辛)、土霉素或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降低這些藥物的效應。
(10)與環(huán)磷酰胺合用,理論上可增加環(huán)磷酰胺烷基化代謝產物,但臨床上的意義尚未明確。
(11)與奎尼丁合用時,由于增加奎尼丁的代謝而減弱其作用,應按需調整后者的用量。
(12)與鈣離子拮抗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
(13)與氟哌啶醇合用治療癲癇,可引起癲癇發(fā)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
(14)與酚噻嗪類和四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降低抽搐閾值,增加抑制作用;與布洛芬類合用,可減少或縮短半衰期而減少作用強度。
(15)如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對中樞產生協同抑制作用。
(16)本藥注射液不穩(wěn)定,使用前用無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成5%溶液后應用,如5分鐘內溶液仍不澄清或有沉淀物,不應使用。
3.苯巴比妥 Phenobarbital
【概述】
本藥是長效巴比妥類藥物的典型代表。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而表現為鎮(zhèn)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癇。大劑量時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而致死。其機制可能是抑制腦干網狀結構上行激活系統的傳導功能,從而減弱沖動對大腦皮質的傳入,有利于皮質抑制過程的擴散。使用睡眠劑量時能縮短入睡時間,減少覺醒次數,延長睡眠時間。體外電生理實驗可見,苯巴比妥可使神經細胞的氯離子通道開放,細胞超極化,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療劑量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興奮作用,加強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單個突觸和多個突觸的傳遞,抑制癲癇灶的高頻放電及其向周圍擴散。具有抗驚厥作用,對癲癇大發(fā)作、局限性發(fā)作及持續(xù)狀態(tài)有效,但對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和小發(fā)作則療效差?蓽p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張力,通過誘導葡萄糖醛酸轉移酶結合膽紅素而降低膽紅素的濃度。本藥可產生依賴性,包括精神依賴和軀體依賴。
本藥口服后在消化道吸收完全但較緩慢,0.5~1小時起效,一般2~18小時血藥濃度達到峰值。吸收后分布于體內各組織,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40%(20%~45%),表觀分布容積為0.5~0.9 L/kg,腦組織內濃度最高,骨骼肌內藥量最大,并能通過胎盤。有效血藥濃度約為10~40 mg/L,超過40 mg/L即可出現毒性反應。成人半衰期為50~144小時,小兒為40~70小時,肝腎功能不全時半衰期延長。苯巴比妥約有48%~65%在肝臟代謝,轉化為羥基苯巴比妥。本藥為肝藥酶誘導劑,提高藥酶活性,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大部分與葡萄糖醛酸或硫酸鹽結合,經腎臟由尿液排出,有27~50%以原形從腎臟由尿液排出。腎小管有再吸收作用,使作用持續(xù)時間延長。
【適應證】
(1)鎮(zhèn)靜:用于焦慮不安、煩躁、甲狀腺功能亢進、高血壓、惡心、小兒幽門痙攣等。
(2)催眠:偶用于頑固性失眠。
(3)抗驚厥:中樞神經興奮藥引起的驚厥,或破傷風、腦炎、腦出血等疾病引起的驚厥。
(4)抗癲癇:癲癇大發(fā)作、局限性發(fā)作及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5)麻醉前給藥。
(6)治療新生兒高膽固醇血癥。
【應用原則】
本藥為肝藥酶誘導劑,可提高肝藥酶活性,長期用藥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長期服用巴比妥類藥物者如應用氟烷、恩氟烷、甲氧氟烷等麻醉劑,可增加其代謝產物而增加肝臟毒性。巴比妥類與氯胺酮(ketamine)同時應用時,特別是大劑量靜脈給藥,可增加血壓降低、呼吸抑制的危險性。
【使用方法】
成人劑量:
(1)口服:鎮(zhèn)靜,1次15~30 mg,1日3次。催眠,1次60~90mg,睡前服用?拱d癇,1次15~30 mg,1日3次。極量,1次250 mg,1日500 mg。
(2)肌肉注射:催眠,1次100 mg?拱d癇,1次100~200 mg,必要時每4~6小時重復1次,24小時內不超過500 mg?贵@厥,1次100~200 mg,必要時可重復,24小時內總量可達400 mg。麻醉前用藥,1次100~200 mg。妊娠嘔吐,1次100 mg,必要時6小時重復1次。極量,1次250 mg,1日500 mg。
(3)靜脈注射:用于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1次200~250 mg緩慢注射,必要時6小時重復1次。肝功能不全時減少初始劑量。
兒童劑量:
(1)口服:鎮(zhèn)靜,1次2 mg/kg,或按體表面積60 mg/m2,1日2~3次。抗癲癇,1次2 mg/kg,或按體表面積60 mg/m2,1日2~3次。
(2)肌肉注射:鎮(zhèn)靜或麻醉前應用,1次按體重2 mg/kg。抗驚厥或催眠,每次按體重3~5 mg/kg,或按體表面積125 mg/m2,1日2~3次。
(3)術后用藥,1次8~3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肺功能不全者。
(2)老年患者。
(3)有藥物濫用史者。
(4)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腎上腺功能減退已處于臨界狀態(tài)者。
(5)高血壓、心臟病患者。
(6)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患者。
(7)疼痛不能控制者。
(8)妊娠及哺乳婦女。
(9)高空作業(yè)、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yè)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及肝硬化患者。
(3)嚴重肺功能不全、支氣管哮喘、呼吸抑制患者。
(4)血卟啉病患者。
(5)貧血患者。
(6)糖尿病未控制患者。
【不良反應】
(1)用于抗癲癇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鎮(zhèn)靜,但隨著療程的持續(xù),其鎮(zhèn)靜作用逐漸變得不明顯。
(2)可能出現認知和記憶的缺損。
(3)長期用藥,偶見葉酸缺乏和低鈣血癥。
(4)罕見巨幼紅細胞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白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癥、巨紅細胞癥、高鐵血紅蛋白血癥、淋巴細胞增多。
(5)大劑量時可產生眼球震顫、共濟失調和嚴重的呼吸抑制。
(6)用本藥的患者中約1%~3%出現皮膚反應,多見者為各種皮疹,嚴重者可出現剝脫性皮炎和多形紅斑或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極為罕見。
(7)有報道用藥者出現肝炎和肝功能紊亂。
(8)長時間使用可發(fā)生藥物依賴,停藥后易發(fā)生戒斷綜合征。
(9)血凝功能障礙。
(10)罕見骨軟化。
【注意事項】
(1)對任一種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作為抗癲癇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佳療效。
(3)停藥階段應逐漸減量,以免導致癲癇發(fā)作,甚至出現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4)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劑量開始。
(5)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戒斷癥狀。當用其他抗癲癇藥替代本藥時,本藥用量應逐漸減小,同時逐漸增加替代藥的用量,以控制癲癇發(fā)作。
(6)靜脈注射苯巴比妥時每分鐘不應超過60 mg,注射速度過快可導致嚴重呼吸抑制;肌肉和緩慢靜脈注射多用于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臨用前加適量滅菌注射用水稀釋。
(7)本藥注射應選擇較粗的靜脈,以減少局部刺激,否則有可能引起血栓形成。切勿選擇曲張的靜脈,應避免藥物外滲或注入動脈內;外滲可引起組織化學性損傷;注入動脈則可引起局部動脈痙攣、疼痛,甚至發(fā)生肢端壞疽。
(8)本藥肌肉注射時應選擇大肌肉,如臀大肌或股外側肌深部,無論藥液濃度大小,1次注射量不應大于5 ml。
(9)本藥可通過胎盤,妊娠期長期服用可致新生兒戒斷綜合征;可能由于維生素K含量減少而引起新生兒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應用,由于胎兒肝功能尚未成熟可引起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的呼吸抑制;可能對胎兒產生致畸作用。哺乳期應用可引起嬰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或引起反常的興奮,因此用量宜較小。
(10)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后者的效應。這是由于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加速了抗凝藥的代謝。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以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用量。
(11)與口服避孕藥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藥的可靠性。因為酶的誘導,可使雌激素代謝加快。
(12)與皮質激素、地高辛、土霉素或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降低這些藥物的效應。因為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可使這些藥物代謝加快。
(13)與環(huán)磷酰胺合用,理論上可增加環(huán)磷酰胺烷基化代謝產物,但臨床上的意義尚未明確。
(14)與奎尼丁合用時,由于增加奎尼丁的代謝而減弱其作用,故應按需要調整后者的用量。
(15)與鈣通道阻滯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
(16)與氟哌啶醇合用治療癲癇時,可引起癲癇發(fā)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大劑量亞葉酸鈣可拮抗苯巴比妥的抗癲癇作用,使癲癇發(fā)作頻率增加。
(17)本藥與吩噻嗪類和四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降低驚厥閾值,并增加中樞抑制作用。與布洛芬類藥合用,可減少或縮短本藥半衰期而減少作用強度。
(18)肝功能正常時,苯巴比妥可使苯妥英鈉的代謝加快,效應降低;肝功能損害時,苯巴比妥可使苯妥英鈉的代謝減慢,血藥濃度高于正常,效應增加。因此巴比妥類可增加或減弱苯妥英鈉的效應,故需定期測定血藥濃度而調整劑量。
(19)應用本藥時飲酒可增強對中樞的抑制作用。短期飲酒可增加巴比妥的血藥濃度,長期飲酒可降低巴比妥的血藥濃度。
(20)使用劑量為催眠量的5~10倍時,可引起中毒;10~15倍時,引起嚴重中毒。血藥濃度高于80~100 mg/L時有生命危險。急性中毒癥狀為昏睡,進而呼吸表淺,通氣量銳減,最后因呼吸衰竭死亡。
(21)過量或中毒的急救:口服未超過3小時者,可用大量溫生理鹽水或1∶2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洗畢以10~15 g硫酸鈉(忌用硫酸鎂)導瀉,并用碳酸氫鈉或乳酸鈉堿化尿液,減少藥物在腎小管內重吸收,加速排泄;亦可用甘露醇等利尿劑增加尿量,促進藥物排出。由于換氣不良所致呼吸性酸中毒可促進本藥透過血腦屏障而加重中毒反應,因此保證呼吸道通暢尤為重要,必要時行氣管切開或氣管插管,吸氧或人工呼吸;亦可適當給予中樞興奮藥。血壓偏低時,可靜脈滴注葡萄糖氯化鈉或低分子右旋糖酐。
苯二氮 類藥物
1.地西泮 Diazepam
【概述】
本藥為作用時間長的苯二氮 類藥,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不同部位的抑制。隨著用量的加大,臨床表現可自輕度的鎮(zhèn)靜到催眠甚至昏迷。具有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抗驚厥作用,以及骨骼肌松弛作用。
本藥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76%。0.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20~70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高達99%,容易穿透血腦屏障;可通過胎盤,可分泌入乳汁。本藥主要在肝臟代謝,有腸肝循環(huán),長期用藥有蓄積作用,停藥后消除較慢,最后經腎由尿液排泄。
【適應證】
(1)主要用于焦慮、鎮(zhèn)靜、催眠,還可用于抗癲癇。
(2)減輕骨骼肌痙攣。
(3)肌緊張性頭痛。
(4)可用于麻醉前給藥,減輕焦慮和緊張。
【應用原則】
(1)兒童肌肉或靜脈注射最大劑量不能超過每日10 mg。
(2)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半衰期的清除。
(3)癲癇患者突然停藥可引起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4)有報道稱嚴重的抑郁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采取預防措施。
(5)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用量宜小。
【使用方法】
成人劑量:
口服:
(1)抗焦慮,1次2.5~5mg,1日3次。催眠,5~10 mg睡前服。
(2)抗癲癇:1次2.5~10 mg,1日2~4次。
(3)解除骨骼肌痙攣:1次2.5~10 mg,1日3~4次。
(4)治療酒精戒斷綜合征:第1天10 mg/次,首日3~4次,然后根據需要逐漸增加用量。
肌肉注射:
(1)基礎麻醉或靜脈全麻:10~30 mg。
(2)鎮(zhèn)靜、催眠或急性酒精戒斷:初始用10 mg,以后按需每隔3~4小時加5~10 mg。24小時總量以40~50 mg為限。
(3)解除骨骼肌痙攣:初始用5~10 mg,以后按需增加可達到最大限用量;破傷風時可能需要較大劑量。
靜脈注射:
(1)基礎麻醉或靜脈全身麻醉:10~30 mg。
(2)鎮(zhèn)靜、催眠或急性酒精戒斷:初始用10 mg,以后按需每隔3~4小時加5~10 mg。
(3)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和嚴重復發(fā)性癲癇:開始時靜脈注射10 mg,每間隔10~15分鐘可按需重復,達30 mg,需要時可在2~4小時后重復治療。
(4)解除骨骼肌痙攣:初始5~10 mg以后按需增加可達到最大限用量;破傷風時可能需要較大劑量。
小兒劑量:
口服:
6個月以下嬰兒不用。6個月以上小兒, 1~2.5 mg/次或按體重40~200 μg/kg或按體表面積1.17~6 mg/m2,1日3~4次,用量酌情增減。
肌肉注射:
(1)癲癇、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和嚴重復發(fā)性癲癇:出生30天到5歲的小兒,每2~5分鐘用0.2~0.5 mg,最大限用量為5 mg。5歲以上小兒,每2~5分鐘1 mg,最大限用量為10 mg; 5歲以上小兒可在2~4小時后重復治療。
(2)重癥破傷風解除痙攣:出生30天到5歲小兒用1~2 mg,必要時3~4小時重復注射;5歲以上小兒注射5~10 mg。
靜脈注射:
(1)癲癇、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和嚴重復發(fā)性癲癇:出生30天到5歲的小兒,每2~5分鐘用0.2~0.5 mg,最大限用量為5 mg。5歲以上小兒,每2~5分鐘1 mg,最大限用量為10 mg;可在2~4小時后重復治療。
(2)重癥破傷風:出生30天到5歲小兒用1~2 mg,必要時3~4小時重復注射。5歲以上小兒注射5~10 mg。小兒靜注宜緩慢,3分鐘內按體重不超過0.25 mg/kg,間隔15~30分鐘后可重復。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嚴重的急性酒精中毒,可加重中樞神經系統抑制作用。
(2)重度重癥肌無力,病情可能被加重。
(3)急性或隱性閉角型青光眼,可因本藥的抗膽堿能效應而使病情加重。
(4)低蛋白血癥時,可導致嗜睡、難醒。
(5)ADHD者可有反常反應。
(6)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可加重呼吸衰竭。
(7)外科或長期臥床患者,咳嗽反射可受到抑制。
(8)有藥物濫用和藥物依賴病史者。
禁用:
(1)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未治療的開角型青光眼。
(2)對本藥過敏。
(3)妊娠期婦女。
(4)6個月內的兒童。
【不良反應】
(1)常見嗜睡、頭昏、乏力等,大劑量可出現共濟失調、震顫。
(2)罕見的有皮疹,白細胞減少。
(3)個別患者發(fā)生興奮、多語、睡眠障礙,甚至幻覺。停藥后上述癥狀很快消失。
(4)長期連續(xù)用藥可產生藥物依賴性,停藥可能發(fā)生戒斷癥狀,表現為激動或煩躁不安。
【注意事項】
(1)對一種苯二氮 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3)易成癮,與其他可能形成依賴性的藥物合用時,形成依賴性的危險性增加。
(4)與酒精、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zhèn)痛藥、酚噻嗪類、單胺氧化酶A型抑制藥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彼此增效,應調整用量。
(5)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6)與西咪替丁、普萘洛爾合用本藥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7)與撲米酮合用,由于減慢后者代謝,需調整撲米酮的用量。
(8)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療效。
(9)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藥的排泄,血藥濃度降低。
(10)異煙肼抑制本藥的排泄,以致血藥濃度增高。
(11)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而致中毒。
2.氯氮 Chlordiazepoxide
【概述】
本藥為苯二氮 類藥物。其作用與地西泮相似,具有鎮(zhèn)靜、抗焦慮、中樞性肌肉松弛及較弱的抗驚厥作用。
本藥口服吸收較完全,1~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肌肉注射比口服吸收慢,且與注射部位無關。經肝臟先后轉化為具有相似藥理活性的去甲氯氮 和去甲地西泮,后者半衰期達30~100小時。原形藥物自腎臟由尿液排泄緩慢,半衰期為5~30小時。
【適應證】
(1)治療神經癥患者的失眠及情緒煩躁。
(2)高血壓頭痛。
(3)用于酒精中毒及痙攣(如破傷風和各種腦膜炎所致的抽搐發(fā)作)。
(4)與抗癲癇藥合用,可抑制癲癇大發(fā)作,對小發(fā)作也有效。
【應用原則】
(1)不宜長期大量使用。
(2)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清除時間。
(3)有報道稱嚴重的抑郁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采取預防措施。
(4)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用劑量宜小。
【使用方法】
成人劑量:
抗焦慮,1次5~10 mg,1日2~3次;嚴重病例可1次20 mg,1日3次。如癥狀改善,應立即減為1次5~10 mg。年老體弱者,1次5 mg,1日2~4次。鎮(zhèn)靜,1次5~10 mg,1日15~40 mg。催眠,10~20 mg,睡前服?拱d癇,1次10~20 mg,1日30~60 mg。
兒童劑量:
抗焦慮、鎮(zhèn)靜,6歲以上兒童,1日5 mg,分2~4次服。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肝、腎功能減退者。
(2)老年人用藥后,易引起精神失常甚至暈厥,故應慎用。
禁用:
哺乳期婦女及孕婦忌用,尤其是妊娠開始3個月及分娩前3個月。
【不良反應】
本藥有嗜睡、便秘等副作用,大劑量時可發(fā)生共濟失調、皮疹、乏力、頭痛、粒細胞減少及尿閉等癥狀,偶見中毒性肝炎及粒細胞減少癥。
【注意事項】
(1)本藥以小劑量多次服用為佳,長期大量服用可產生耐受性并形成依賴。
(2)男性患者長期大量服用可導致陽萎。
(3)久服本藥而驟停,可引起驚厥。
(4)本藥能加強吩噻嗪類(如氯丙嗪)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帕吉林)的作用。
(5)本藥與吩噻嗪類、巴比妥類、酒精等合用時,有加強中樞抑制的危險。
3.氟西泮 Flurazepam
【概述】
本藥為長效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可以縮短入睡時間,延長睡眠時相,減少覺醒次數。
本藥口服后腸道充分吸收,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30~100小時。經肝臟代謝,有明顯的首過效應,緩慢經腎排泄,也可能泌入乳汁。
【適應證】
各種類型的失眠癥。
【應用原則】
(1)年老體弱者限量于15 mg內。
(2)反復使用需定期復查肝、腎功能。
(3)服藥期間不宜飲酒。
【使用方法】
口服每次15~30 mg,臨睡前服用;年老體弱者每次15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肝腎功能不全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
(4)低蛋白血癥患者。
(5)重癥肌無力伴呼吸困難者。
(6)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患者。
(7)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3)孕婦、15歲以下青少年。
【不良反應】
常見嗜睡、眩暈、頭昏、共濟失調;可能有胃腸道反應、胸痛、關節(jié)痛、心悸和泌尿系統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用量易小,逐漸增加劑量。
(2)對一種苯二氮 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3)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4)具有依賴潛力,與其他可能成癮物質合用時,可增加成癮的危險性。
(5)吸煙者使用的劑量較不吸煙者要大。
(6)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形成依賴性。
(7)突然停藥后可能出現撤藥癥狀。
(8)與酒精及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zhèn)痛藥、吩噻嗪類、單胺氧化酶A型抑制藥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彼此增效,應調整用量。
(9)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10)與西咪替丁、普萘洛爾合用,本藥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11)與撲米酮合用,減慢后者代謝,需調整撲米酮的用量。
(12)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療效。
(13)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藥的排泄,血藥濃度降低。
(14)異煙肼可抑制本藥的排泄,致血藥濃度增高。
(15)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而致中毒。
4.硝西泮 Nitrazepam
【概述】
本藥為苯二氮 類藥物,具有安定、鎮(zhèn)靜及明顯的催眠和抗驚厥作用。其催眠作用近似于生理性睡眠,服藥后30-60分鐘起效,作用持續(xù)6-8小時,醒后無后遺效應。
本藥口服容易吸收,生物利用度為78%。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5~95%。半衰期為18~36小時,老年人約38小時,肝病時半衰期延長。本品在肝臟代謝,大部分以代謝產物形式隨尿液排出,20%隨糞便排出?赏ㄟ^胎盤及分泌進乳汁。
【適應證】
(1)常用于治療失眠。
(2)對癲癇小發(fā)作、肌陣攣、嬰兒肌痙攣亦有較好的效果。
【應用原則】
同地西泮。
【使用方法】
(1)催眠:每晚5~10 mg,睡前服。
(2)抗癲癇:1日15~30 mg,分3次服,每次服5~1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肝腎功能不全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
(4)低蛋白血癥患者。
(5)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患者。
(6)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3)孕婦、15歲以下青少年。
(4)重癥肌無力患者。
【不良反應】
偶見嗜睡、易激惹、共濟失調、眩暈、頭痛、便秘、白細胞減少等。
【注意事項】
服藥同時避免飲酒,余同地西泮。
5.氯硝西泮 Clonazepam
【概述】
為苯二氮 類藥物,有抗焦慮和抗癲癇作用。與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相比,本藥的優(yōu)勢為半衰期長,較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濫用的可能性小。缺點是易產生耐受性,需要增加劑量,特別是治療癲癇時。
本藥口服吸收良好,1~2小時血藥濃度達高峰,半衰期為18~50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主要在肝臟代謝,其代謝產物7-氨基氯硝西泮僅有微弱活性。
【適應證】
(1)抗癲癇,包括小發(fā)作,肌陣攣性癲癇,失神癲癇發(fā)作。
(2)抗焦慮,包括各種焦慮障礙,急性躁狂發(fā)作和失眠。
(3)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準的適應證,為伴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的驚恐發(fā)作。
【使用方法】
治療癲癇,根據個體差異調整劑量,最高為1日20 mg。治療驚恐發(fā)作,劑量為1日0.5~2 mg,分次服用或睡前1次服用。控制精神運動性興奮,1次1~2 mg肌肉注射。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急性間歇性卟啉病。
(2)腎功能不全。
(3)控制不佳的開角型青光眼。
禁用
(1)急性閉角型青光眼。
(2)嚴重肝臟疾病。
(3)妊娠期和哺乳期婦女。
(4)對本品及苯二氮 類過敏者。
【不良反應】
有鎮(zhèn)靜、疲乏、抑郁、頭暈、共濟失調、言語遲緩、記憶力下降、意識障礙、興奮性過高、神經質,嚴重的不良反應有呼吸系統抑制,特別是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合用時;罕見肝腎功能損害。
【注意事項】
(1)肝腎損害及老年、兒童患者應減量。
(2) 避免突然停藥。
6.阿普唑侖 Alprazolam
【概述】
本藥為苯二氮 類藥物。有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和抗驚厥作用。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1~2小時達血藥濃度峰值,半衰期一般為12~15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經肝臟代謝,最后自腎臟由尿液排出。本藥在體內蓄積量極少,停藥后清除快?赏ㄟ^胎盤并進入乳汁。
【適應證】
(1)焦慮狀態(tài)。
(2)失眠癥。
(3)癲癇。
(4)術前鎮(zhèn)靜。
【使用方法】
用于催眠,睡前0.4~0.8 mg。用于抗焦慮,0.4 mg/次,1日3次?贵@恐發(fā)作,0.4 mg/次,1日3次;用量按需遞增。抗焦慮,最高劑量不能超過4 mg/日。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中樞神經系統處于抑制狀態(tài)的急性酒精中毒者。
(2)肝腎功能損害者。
(3)重癥肌無力患者。
(4)未經治療的開角型青光眼患者。
(5)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患者。
(6)駕駛員、高空作業(yè)者、危險精細作業(yè)者。
(7)老年及肥胖患者。
禁用:
(1)孕婦、哺乳期婦女。
(2)閉角型青光眼患者。
(3)對本品過敏者。
【不良反應】
(1)常見嗜睡、頭昏、乏力等;大劑量偶見共濟失調、震顫、尿潴留、黃疸。
(2)罕見的有皮疹、對光敏感、白細胞減少。
(3)個別患者發(fā)生興奮、多語、睡眠障礙,甚至幻覺。停藥后,上述癥狀很快消失。
(4)長期應用后易產生依賴性,停藥可能發(fā)生戒斷癥狀,表現為激動或不安。
(5)少數患者有口干、精神不集中、多汗、心悸或視物模糊。
【注意事項】
(1)對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3)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半衰期。
(4)癲癇患者突然停藥,可導致驚厥發(fā)作。
(5)有報道稱嚴重的抑郁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采取預防措施。
(6)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形成依賴性;長期使用如需停藥,應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7)出現呼吸抑制或低血壓時,常提示超量。
(8)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用量宜小,逐漸增加劑量。
(9)具有潛在依賴性,與其他可能成癮藥合用時,成癮的危險性增加。
(10)與酒精及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zhèn)痛藥、酚噻嗪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增加彼此藥效,應調整用量。
(11)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12)與西咪替丁、普萘洛爾合用,本藥的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13)與撲米酮合用,由于減慢撲米酮的代謝,故需調整其用量。
(14)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左旋多巴的療效。
(15)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藥的排泄,血藥濃度降低。
(16)異煙肼抑制本藥的排泄,可致血藥濃度增高。
(17)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有可能導致中毒。
7.艾司唑侖 Estazolam
【概述】
本藥為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有較強的鎮(zhèn)靜、催眠、抗驚厥、抗焦慮作用和較弱的中樞性骨骼肌松弛作用。
本藥口服吸收良好, 1~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10~24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93%。經肝臟代謝,經腎臟由尿液排泄,排泄較慢。
【適應證】
(1)失眠癥。
(2)抗癲癇和抗驚厥。
(3)慢性廣泛性焦慮和發(fā)作性焦慮患者。
(4)麻醉前給藥。
【應用原則】
(1)用藥期間不宜飲酒。
(2)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半衰期。
(3)癲癇患者突然停藥,可導致癲癇發(fā)作。
(4)嚴重的抑郁癥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采取預防措施,并加用抗抑郁劑治療。
(5)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形成依賴性;如長期使用應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6)出現呼吸抑制或低血壓,常提示超量。
(7)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用量宜小,逐漸增加劑量。
【使用方法】
(1)用于失眠 1~2 mg,睡前服。
(2)用于鎮(zhèn)靜,1次1~2 mg,1日3次。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老年高血壓患者、嬰兒。
(2)心、肝、腎功能不全者。
(3)中樞神經系統處于抑制狀態(tài)的急性酒精中毒者。
(4)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
(5)運動過多癥患者。
(6)低蛋白血癥患者。
(7)急性閉角型青光眼者。
(8)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患者。
(9)哺乳期婦女。
禁用:
(1)重癥肌無力患者。
(2)新生兒。
(3)妊娠早期孕婦。
(4)對本品過敏者。
【不良反應】
(1)常見口干、嗜睡、頭昏、乏力等;大劑量有共濟失調、震顫。
(2)罕見的有皮疹、白細胞減少。
(3)個別患者發(fā)生興奮、激動、不安或睡眠障礙。停藥后,癥狀很快消失。
(4)具有潛在的依賴性,長期應用后,停藥可能發(fā)生戒斷癥狀。
【注意事項】
(1)對其他苯二氮 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3)易形成依賴,與其他可能成癮的物質合用時,成癮的危險性增加。
(4)與酒精及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zhèn)痛藥、吩噻嗪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彼此增效,應調整用量。
(5)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6)與西咪替丁、普萘洛爾合用,本藥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7)與撲米酮合用,由于減慢撲米酮代謝,需調整其用量。
(8)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療效。
(9)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藥的排泄,血藥濃度降低。
(10)異煙肼抑制本藥的排泄,致血藥濃度增高。
(11)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有可能導致中毒。
(12)長期使用本藥,應逐漸減量至停用,不宜驟然停藥。
8.勞拉西泮 Lorazepam
【概述】
本藥為短至中效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不同部位的抑制,隨著用量的加大,臨床表現可自輕度的鎮(zhèn)靜到催眠甚至昏迷。具有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作用、抗驚厥作用、骨骼肌松弛作用。
本藥口服后1~6小時、肌肉注射1~1.5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10~20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高達85%;由肝臟代謝,經腎臟由尿液排泄。
【適應證】
(1)焦慮狀態(tài)。
(2)失眠癥。
(3)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4)癌癥化療時止吐(限注射劑):有強的止吐作用,可與小劑量奮乃靜合用。
(5)緊張性頭痛。
(6)麻醉前及內鏡檢查前的輔助用藥。
【應用原則】
(1)大劑量連續(xù)使用不應超過2周。
(2)靜脈注射速度不超過2 mg/min。深部肌肉注射用于經口內窺鏡檢查前輔助用藥,同時應進行局部麻醉以減少咽部反射性活動。
(3)服藥期間不宜飲酒。
(4)吸煙者的使用劑量較不吸煙者要大。
【使用方法】
口服:抗焦慮,1次1~2 mg,1日2~3次。用于催眠,睡前服1~2 mg。
肌肉注射: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按體重0.05 mg/kg,總量不超過4 mg。
靜脈注射:用于癌癥化療止吐:在化療前30分鐘注射1~2 mg,與小劑量奮乃靜合用效果更佳,必要時重復給藥。靜脈注射速度不超過2 mg/min。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急性酒精中毒者。
(2)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
(3)癲癇患者。
(4)肝腎功能損害者。
(5)ADHD患者。
(6)低蛋白血癥患者。
(7)嚴重精神抑郁者。
(8)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9)重癥肌無力患者。
(10)老年患者。
(11)同時使用神經系統藥物者,包括吩噻嗪類、巴比妥類、麻醉性鎮(zhèn)痛藥、抗抑郁藥等。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患者、未治療的開角型青光眼。
(3)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4)嚴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5)妊娠早期孕婦、小于6個月的兒童。
【不良反應】
(1)常見震顫、眩暈、虛弱、步態(tài)不穩(wěn)。
(2)少見定向障礙、胃腸道癥狀、頭痛和睡眠紊亂。
(3)兒童超量會出現幻視或幻聽。
(4)靜脈注射可導致靜脈炎或靜脈血栓形成。
(5)長期用藥后突然停藥偶可發(fā)生驚厥。
【注意事項】
(1)服藥后24小時內不宜駕車和操縱機器。
(2)與鎮(zhèn)痛藥合用,可使血藥濃度升高和過度嗜睡。
(3)在麻醉前給藥可減少麻醉劑的劑量。
(4)可增強洛沙平、氯氮平的鎮(zhèn)靜作用,出現流涎和共濟失調較多。
(5)與避孕藥合用可降低其療效。
(6)與乙胺嘧啶合用可能導致肝臟毒性。
9.奧沙西泮 Oxazepam
【概述】
本藥為地西泮、氯氮 的主要代謝產物。藥理作用與地西泮、氯氮 相似但較弱,屬短至中效苯二氮 類藥物。
本藥口服吸收迅速,4小時內血藥濃度達高峰,半衰期為6~24小時,持續(xù)時間至少48小時。分布于各臟器,其中以肝臟、腎臟的分布占總量半數以上,蛋白結合率為86%-99%。本藥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后自尿液排出,少量原形藥自糞便排泄。
【適應證】
(1)具有焦慮、緊張、失眠等癥狀的患者。
(2)胃腸道、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伴發(fā)的焦慮癥狀。
(3)癲癇的輔助治療。
(4)緩解急性酒精戒斷癥狀。
【應用原則】
(1)大劑量連續(xù)使用不能超過2周。
(2)服藥期間不宜飲酒。
(3)吸煙者的使用劑量較不吸煙者要大。
【使用方法】
口服:15~30 mg,1日3~4次。年老、體弱者抗焦慮時開始劑量為7.5 mg,1日3次,可根據情況增至15 mg,1日3~4次。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
(2)肝腎功能損害者。
(3)ADHD患者。
(4)低蛋白血癥患者。
(5)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6)重癥肌無力者。
(7)同時使用神經系統藥物者。
(8)閉角型青光眼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患者。
(3)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4)嚴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5)妊娠早期孕婦、兒童。
【不良反應】
相對較少,常見嗜睡、易疲倦、視力模糊、眩暈、低血壓、心動過速、惡夢等,少見共濟失調,偶有白細胞減少。
【注意事項】
(1)用藥期間及用藥后,不得駕車和操縱機器。
(2)與其他安眠鎮(zhèn)靜藥合用,可增強相互作用。
(3)長期應用,可產生依賴性。
10.三唑侖 Triazolam
【概述】
本藥為短效的苯二氮 類鎮(zhèn)靜催眠藥,具有抗驚厥、抗癲癇、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中樞性骨骼肌松弛作用。
本藥口服吸收快而完全,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90%,半衰期為1.5~5.5小時。大部分經肝臟代謝,其代謝產物經腎臟由尿液排泄,僅少量以原形排出。多次服用很少體內蓄積。可通過胎盤,分泌入乳汁。
【適應證】
(1)用于鎮(zhèn)靜、催眠。
(2)也可用于麻醉前給藥。
【應用原則】
(1)大劑量連續(xù)使用不能超過2周。
(2)對本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劑量宜小。
(3)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形成藥物依賴性,如長期使用應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4)連續(xù)用本藥10天后,如果出現白天焦慮增多,應更換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
【使用方法】
催眠治療,睡前口服0.25~0.5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中樞神經系統處于抑制狀態(tài)的急性酒精中毒患者。
(2)肝腎功能損害者。
(3)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患者。
(4)急性腦血管病患者。
(5)抑郁癥患者。
(6)老年人、兒童、哺乳期婦女。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或易于發(fā)生的閉角型青光眼發(fā)作者。
(3)重癥肌無力患者。
(4)有自殺傾向和濫用毒品史的患者。
(5)妊娠早期孕婦。
【不良反應】
常見頭暈、頭痛、困倦。少見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頭昏、語言含糊、動作失調。少數患者可發(fā)生昏厥、幻覺或逆行性遺忘,且較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更易發(fā)生。
【注意事項】
(1)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2)易形成藥物依賴,與其他可能成癮藥合用時,可增加依賴的危險性。
(3)長期使用需監(jiān)測肝功能和血常規(guī)。
(4)對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5)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半衰期。
(6)癲癇患者突然停藥,可引起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7)有報道稱嚴重的抑郁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注意觀察并采取預防措施。
(8)與酒精及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zhèn)痛藥、酚噻嗪類、單胺氧化酶A型抑制藥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時,可互相增效,應調整用量。其中阿片類鎮(zhèn)痛藥的用量至少應減至1/3,而后按需逐漸增加。
(9)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10)與西咪替丁、紅霉素合用,可抑制本藥在肝臟的代謝,引起血藥濃度升高,必要時減少藥量。
(11)與撲米酮合用,由于減慢撲米酮代謝,需調整其用量。
(12)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療效。
(13)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藥的排泄,血藥濃度降低。
(14)異煙肼抑制本藥的排泄,致血藥濃度增高。
(15)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有可能導致中毒。
11.咪達唑侖 Midazolam
【概述】
本藥為短效苯二氮 類催眠藥,具有抗焦慮、催眠、抗驚厥和骨骼肌松弛作用,其中催眠作用尤其顯著。
本藥口服后0.5~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2~5小時;生物利用度為50%,血漿蛋白結合率達96%;由肝臟代謝,經腎臟由尿液排泄。
【適應證】
失眠癥,對入睡困難者更佳;也用于術前、診斷檢查前及重癥監(jiān)護患者的鎮(zhèn)靜以及全身麻醉誘導及維持。
【應用原則】
(1)治療時限以數天至2周為宜。
(2)劑量要個體化,老年人從小劑量開始,長期使用應注意觀察患者是否有成癮傾向。
(3)靜脈注射須具備一定條件,即有經驗的醫(yī)師操作,在有呼吸機等輔助設備的醫(yī)院或急救站內進行。靜脈注射速度宜慢,一般為1分鐘1 mg。
【使用方法】
口服:用于失眠癥,1次7.5~15 mg,睡前服用;術前給藥,15 mg口服。
肌肉注射:術前用藥成人0.07~0.1 mg/kg,兒童0.15~0.2 mg/kg,麻醉誘導前30分鐘肌肉注射。
靜脈注射:成人全麻誘導0.1~0.25 mg/kg;兒童常與氯胺酮合用,氯胺酮4~8 mg/kg,咪達唑侖0.15~0.2 mg/kg;用于重癥監(jiān)護患者的鎮(zhèn)靜,先靜脈注射2~3 mg,繼之以0.05 mg·kg-1·h-1靜脈滴注維持。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器質性腦損傷患者。
(2)心、肺、肝、腎功能異常者。
(3)對酒精、藥物依賴者。
(4)妊娠、哺乳期婦女。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重癥肌無力患者。
(3)嚴重心、肺、肝功能不全者。
(4)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5)出生6個月以下新生兒。
【不良反應】
可能出現頭暈、乏力,少見血壓下降。偶見過敏性皮疹,短暫順行性遺忘或長期服用可出現軀體性和精神性依賴;驟然停藥可出現反跳性失眠。老年人或呼吸功能不全者注射后會出現窒息或呼吸抑制。
【注意事項】
(1)由于全身麻醉誘導術后會出現再睡眠現象,故應保持患者氣道通暢。
(2)服藥12小時之內不得駕車或操作機器。
(3)過量可出現疲勞、運動失調、健忘,停藥后癥狀可消失。必要時用氟馬西尼對抗。
(4)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同時應用,可增加抑制作用,故合用時應當減少劑量。
(5)本身無鎮(zhèn)痛作用,但可增強麻醉藥的鎮(zhèn)痛作用。
(6)與西咪替丁、法莫替丁、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合用時,可增高本藥的血藥濃度,延長半衰期。
(7)禁止與安潑那韋、艾法韋侖合用。
(8)與大環(huán)內酯類抗生素、地拉夫定合用,可提高其血漿藥物濃度。
(9)與地爾硫 合用,可能出現過度鎮(zhèn)靜。
(10)與卡馬西平合用,可使半衰期縮短。
(11)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左旋多巴的療效。
其它催眠藥物
1. 水合氯醛 chloral hydrate
【概述】
本藥是一種氯化的乙醇衍生物,有催眠、抗驚厥作用?诜蘸蟠蟛糠址植加诟闻K和其他組織內,很快被乙醇脫氫酶還原成三氯乙醇,后者具有與水合氯醛相等的中樞神經抑制作用。由于水合氯醛半衰期很短,僅有幾分鐘,所以主要由三氯乙醇發(fā)揮催眠作用,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而失活,并經腎臟由尿液排出。三氯乙醇的血漿半衰期為8小時。
【適應證】
(1)失眠癥。
(2)破傷風痙攣及士的寧中毒。
(3)小兒高熱驚厥。
【應用原則】
本藥刺激性強,應用時必須稀釋成10%溶液。
【使用方法】
(1)催眠:10%溶液5~10 ml臨睡前服。
(2)抗驚厥:10%溶液10~20 ml灌腸。
(3)小兒高熱驚厥:每次1 ml加鹽水稀釋灌腸。
【慎用及禁忌】
嚴重心、肝、腎疾患及孕婦禁用。
【不良反應】
可能出現頭暈、乏力;少見血壓下降。
【注意事項】
(1)本藥可誘導肝微粒體酶活性,可促進雙香豆素等藥的代謝,使其藥效降低或作用時間縮短。
(2)常用量無毒性;大劑量可引起心、肝、腎等臟器的損害和呼吸抑制。
(3)長期服用有成癮性和耐受性。
2.佐匹克隆 Zopiclone
【概述】
屬于環(huán)吡咯酮類鎮(zhèn)靜催眠藥。本藥能縮短入睡時間,顯著改善睡眠質量,減少覺醒次數?诜笪昭杆,1.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生物利用度約80%。藥物迅速分布全身,健康人分布容積約為100 L/kg。血漿蛋白結合率低,約為45%,半衰期為5小時,重復給藥無蓄積作用,80%以代謝產物形式經腎臟排泄。 由于本藥半衰期短,無長時間作用的代謝產物,因而對次日清晨的精神活動和精神敏感度影響較小。
【適應證】
入睡困難的失眠者。
【應用原則】
(1)每日最高用量不超過15 mg。
(2)治療時間應盡可能短,最長不超過4周。
(3)治療偶發(fā)性失眠時,用藥時間限制在2~5天之內。
(4)治療短暫性失眠時,用藥時間不超過2~3周。
(5)短期服用者無須逐漸停藥。長期服用或超過推薦劑量者,需逐漸停藥,防止反跳性失眠。
【使用方法】
口服:1次7.5~15 mg,睡前30分鐘服。
【慎用及禁忌】
慎用:
肝、腎功能不全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3)13歲以下兒童。
(4)哺乳期婦女。
(5)肌無力患者。
【不良反應】
少見有晨間嗜睡、疲倦及精神運動性功能的損害、口干、口苦、肌無力等不良反應。長期服藥者突然停藥,會出現惡心、嘔吐、焦慮、激動等戒斷癥狀。
【注意事項】
(1)與肌肉松弛藥或其他中樞神經抑制藥合用,會增強鎮(zhèn)靜作用。
(2)與苯二氮 類抗焦慮藥或催眠藥合用,可增加戒斷癥狀的出現。
(3)大劑量長期使用突然停藥,可引起戒斷癥狀。
3.唑吡坦 Zolpidem
【概述】
是一種短效、咪唑吡啶類鎮(zhèn)靜催眠藥,有較強的催眠作用,但無抗焦慮、抗驚厥、肌肉松弛作用。口服后0.5~3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生物利用度為70%,半衰期為2~3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高達92%,由肝臟代謝,經腎臟和糞便排泄。
【適應證】
偶發(fā)性、暫時性及慢性失眠癥。
【應用原則】
(1)每日最高用量不超過20 mg。
(2)治療時間應盡可能短,最長不超過4周。
(3)治療偶發(fā)性失眠時,用藥時間限制在2~5天之內。
(4)治療短暫性失眠時,用藥時間不超過2~3周。
(5)短期服用者無須逐漸停藥。長期服用或超過推薦劑量者,需逐漸停藥,防止反跳性失眠。
【使用方法】
成人推薦劑量為1次10 mg,睡前服用;老年人或肝功能不全者推薦從5 mg開始,極少數患者可增加至1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呼吸功能不全者。
(2)肝腎功能不良者。
(3)重癥肌無力患者。
(4)年老體弱者。
(5)有酒精和藥物濫用史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4)15歲以下兒童。
(5)妊娠、哺乳期婦女。
(6)有強烈自殺意念和過度酗酒患者。
【不良反應】
(1)較多見共濟失調、手足笨拙、精神紊亂(尤以老年人多見)、精神萎靡等。
(2)較少見過敏反應、皮疹;心率增快、面部水腫、呼吸困難等;昏倒,以老年人多見;低血壓(表現為頭暈、頭昏眼花、暈倒);短暫性易激惹、不明原因的興奮或神經緊張;易激動、幻覺(視、聽等)或失眠等。
【注意事項】
(1)本藥不是治療精神障礙的藥物。
(2)本藥不應單獨用于治療抑郁癥或與抑郁相關的焦慮癥狀。如需用藥,則應盡可能地使用低劑量。
(3)對于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此類藥物有可能引起呼吸抑制。
(4)對于嚴重肝臟功能不全者,本藥有可能促發(fā)肝性腦病。
4.扎來普隆 Zaleplon
【概述】
為非苯二氮 類催眠藥,屬吡唑嘧啶類化合物,作用于苯二氮 GABA亞型A受體而具有改善睡眠的作用?诜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1小時,生物利用度為30%,血漿蛋白結合率為60%,由肝臟代謝,經腎臟排泄,本藥的大部分經腎臟排泄,小部分經糞便排泄,少量可分泌至乳汁。
【適應證】
入睡困難的失眠癥的短期治療。
【應用原則】
(1)每天最大劑量為10 mg。
(2)持續(xù)用藥時間限制在7~10天;如果仍有失眠,需對病因重新進行評估。
【使用方法】
口服:1次5~10 mg,睡前服用或睡眠中斷而再入睡困難時服用;對于體重較輕、老年患者、糖尿病患者和輕、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薦劑量為5 mg,每晚睡前服用1次。
【慎用及禁忌】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
(3)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
(4)重癥肌無力患者。
(5)嚴重呼吸困難或胸部疾病患者。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7)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
【不良反應】
可能會出現輕度頭痛、嗜睡、眩暈、口干、出汗、厭食、腹痛、惡心、嘔吐、乏力、記憶困難、多夢、情緒低落、震顫、站立不穩(wěn)、復視及其他視力問題、精神錯亂等。
【注意事項】
(1)長期服用可能產生依賴性。
(2)服用期間禁止飲酒。
(3)服用本藥可影響駕車和操縱機器的反應能力。
(4)不要在用完高脂飲食后立即服用。
(5)對于老年人,應盡可能用最低劑量。
(6)與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合用時,可能因協同作用而加重后遺作用,導致清晨仍嗜睡。上述中樞神經系統藥物有:用于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用于抗癲癇、抗驚厥的藥物;用于麻醉和治療變態(tài)反應的藥物等。
5.甲丙氨酯 Meprobamate
【概述】
本藥屬于非苯二氮 類抗焦慮藥,具有中樞性肌肉松弛作用和抗焦慮作用;其作用與氯氮 相似而較弱?诜蘸茫2~3小時血濃度達高峰。體內分布較均勻,可通過胎盤。血漿蛋白結合率至多為30%。主要在肝臟代謝,經腎臟由尿液排泄, 8~19%以原形排出;也可分泌入乳汁,乳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2~4倍。半衰期為10小時。
【適應證】
主要用于神經癥性的緊張、焦慮狀態(tài)、輕度失眠及破傷風所致肌肉緊張狀態(tài)。
【使用方法】
鎮(zhèn)靜:口服1次0.2 g,1日3~4次。
催眠:口服0.2~0.4 g,睡前半小時服用。
【慎用及禁忌】
慎用:
肝、腎、肺功能不全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白細胞減少者。
(3)6歲以下兒童。
(4)妊娠及哺乳期婦女。
【不良反應】
嗜睡、無力、頭痛、暈眩、低血壓、心悸。偶見皮疹、骨髓抑制。重者可出現昏迷、呼吸抑制、心律失常、支氣管痙攣、高熱、驚厥等。
【注意事項】
(1)長期使用可產生依賴性,應逐漸減量至停藥,否則可發(fā)生撤藥綜合癥。
(2)服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和白細胞計數,不得飲酒。
(3)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縱機械或高空作業(yè)。
(4)與中樞抑制藥、單胺氧化酶抑制藥、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合用,可加重中樞抑制作用。
(5)老年患者易出現低血壓,注意監(jiān)測血壓。
中樞興奮藥物
1.安鈉咖 Caffeine and Sodium Benzoate
【概述】
本藥為復方制劑,是無水咖啡因與苯甲酸鈉按1:1或12:13的比例配制而成的無色的滅菌水溶液。本藥為中樞神經興奮藥,能提高細胞內環(huán)磷酸腺苷含量。咖啡因小劑量時,可作用于大腦皮質的高級中樞,促使精神興奮、解除疲勞;大劑量時,可興奮延髓呼吸中樞和血管運動中樞,特別是當這些中樞處于抑制狀態(tài)時作用更明顯?Х纫蜻可增加腎小球血流量,減少腎小管重吸收。因咖啡因難溶于水,需加入等量苯甲酸鈉助溶。
本藥注射后可分布到全身體液,快速進入中樞神經系統;亦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循環(huán),表觀分布容積(Vd)為0.4~0.6 L/kg。主要在肝臟代謝,可分泌進入唾液和乳汁。半衰期為3~7小時?诜浳改c道吸收快,但不規(guī)則;進入神經系統快,體內無蓄積。血藥濃度及相應的峰值隨用量而異,咖啡因降解代謝后產生甲基尿酸或甲基嘌呤隨尿液排出,尿液中原形藥僅為1%~2%。
【適應證】
用于催眠藥、麻醉藥中毒或急性感染性疾病引起的中樞性呼吸循環(huán)功能不全,也可用于麻醉藥或催眠藥中毒所致的昏迷狀態(tài)。
【應用原則】
咖啡因經肝臟P450酶代謝,和許多藥物都有相互作用,合并用藥時,可能會增加或減少咖啡因的代謝清除。
【使用方法】
(1)成人劑量:皮下注射,1~2 ml,必要時2~4小時重復。1次極量3 ml,1日極量12 ml。肌肉注射,用法用量同皮下注射。每支(1 ml)含120 mg咖啡因,130 mg苯甲酸鈉。
(2)兒童劑量:皮下注射,1次0.024~0.048 ml/kg。肌肉注射同皮下注射。
【慎用及禁忌】
慎用:
咖啡因可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婦女慎用。
禁用:
(1)胃潰瘍患者。
(2)咖啡因可通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循環(huán),大劑量可致畸胎和孕婦難產,故孕婦禁用。
【不良反應】
(1)常見胃部不適、惡心、嘔吐、頭痛及失眠等。長期服用可出現頭痛、緊張、激動和焦慮,或者出現耐受性。
(2)可輕度升高血糖,與咖啡因促進腎上腺兒茶酚胺分泌有關。
(3)咖啡因成人致死量一般為10 g,當其血藥濃度為60~160 mg/L時,尿內出現管型細胞或紅細胞。
【注意事項】
(1)咖啡因能促使血中腎素活性增強,兒茶酚胺釋放增多,但對腎素和兒茶酚胺破壞較快,不一定出現高血壓癥狀。
(2)本藥與異煙肼合用,可加強本藥的效應,提高腦組織內咖啡因濃度;而肝臟和腎臟內的濃度有所下降。
(3)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減慢本藥的消除。
(4)與麻黃堿合用,有協同作用,使中樞興奮性加強。
(5)本藥對前列腺素受體的作用為弱激動、強拮抗作用。
(6)長期大量應用可出現耐受性,用藥時應注意。
(7)應警惕用藥過量而引起的中毒癥狀,常見嘔吐、上腹部疼痛、頭暈、耳鳴、血壓升高,畏光、眼前閃光、復視、弱視、視野縮小,以及失眠、不安、恐懼、精神錯亂、震顫、譫妄、幻覺、多尿等;尿液出現丙酮,糖定量升高,或排尿有里急后重感。嚴重中毒有心率加快、期前收縮、心悸及胸部壓迫感,并可發(fā)生血壓下降、皮膚濕泠、呼吸快而困難、休克、強直性驚厥、瞳孔縮小、對光反射消失等,最終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2.麥角胺咖啡因 Ergotamine and Caffeine
【概述】
本藥為酒石酸麥角胺與咖啡因組成的復方制劑。麥角胺口服吸收少(約為60%)而不規(guī)則,口服的生物利用度因肝臟高度的首過效應而減少。與咖啡因合用可提高麥角胺的吸收,并增強其對血管的收縮作用?诜话阍1~2小時起效,0.5~3小時血濃度達峰值。消除半衰期約為2小時。在肝臟內代謝,90%呈代謝物經膽汁排出,少量以藥物原形隨尿液及糞便排出。
【適應證】
主要用于偏頭痛發(fā)作的早期,在有先兆時服用效果更佳;也用于血管擴張性頭痛、組胺引起的頭痛等。
【使用方法】
每片含1 mg酒石酸麥角胺,100 mg咖啡因。偏頭痛發(fā)作時口服1次1~2片,如無效,間隔0.5~1小時后再服1~2片;24小時總量不超過6片,每周極量為10片。
【慎用及禁忌】
禁用:
(1)高血壓患者。
(2)心絞痛患者。
(3)閉塞性血管炎患者。
(4)肝、腎功能不全者。
(5)膿毒血癥患者。
(6)對本藥中的任一成分過敏者。
(7)孕婦、計劃妊娠和哺乳期的婦女。
【不良反應】
(1)本藥的不良反應少,偶見脈搏微弱、肌肉痛、感覺異常、心前區(qū)疼痛等;大劑量時上述癥狀較常見,甚至出現暫時性心律失常、惡心、嘔吐、局部水腫和瘙癢等。
(2)少見或罕見焦慮、精神錯亂、幻視、胸痛、胃痛、氣脹等。
(3)因含咖啡因,長期應用可產生精神依賴,突然停藥可出現反跳性頭痛癥狀。
【注意事項】
(1)本藥對偏頭痛的發(fā)作無預防作用,在發(fā)作高峰時服用效果亦不佳,僅在偏頭痛初發(fā)時立即使用,效果最佳。
(2)在治療期間應嚴密監(jiān)測本藥的不良反應,以免引起中毒。
(3)孕婦使用本藥,會延長子宮收縮時間而流產,應予注意。
(4)已有報道,在乳汁中發(fā)現麥角生物堿,導致母乳喂養(yǎng)的嬰兒發(fā)生麥角中毒,故哺乳女性用藥期間須停止哺乳。
(5)口服避孕藥有可能降低咖啡因的清除率。
(6)吸煙可加強本藥的血管痙攣作用;舒馬曲坦可延長血管痙攣作用。
(7)本藥與多巴胺合用,可導致外周血管痙攣,引起壞疽。
(8)異煙肼和甲丙氨酯能使咖啡因增效,提高咖啡因在腦組織內的濃度,肝臟和腎臟內的濃度有所下降。
3.哌醋甲酯 Methylphenidate
【概述】
本藥為中樞興奮藥,能提高精神活動,促使思路敏捷、精神振作,解除疲勞,機制尚不明。本藥的興奮作用比苯丙胺弱,毒副作用亦較少。口服易吸收,1次服藥作用可維持4小時左右。在體內迅速代謝,經尿液排出,半衰期為30分鐘。
【適應證】
(1)消除催眠藥引起的嗜睡、倦怠及呼吸抑制。
(2)用于治療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
(3)難治性抑郁癥的輔助治療。
【應用原則】
必須明確診斷為ADHD患者方可使用此藥物。
【使用方法】
口服,1次10mg,1日2~3次。6歲以上兒童開始1次5 mg,1日2次,于早飯及午飯前服;以后根據療效調整劑量,約隔1周遞增5-10mg。最大劑量1次10mg,1日2次。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癲癇患者。
(2)高血壓患者。
(3)哺乳期婦女。
(4)精神病患者。
禁用:
(1)6歲以下兒童 。
(2)嚴重焦慮、緊張患者。
(3)青光眼患者。
(4)明顯激越或過度興奮者。
(5)抽動穢語綜合征患者。
(6)對本藥過敏者。
【不良反應】
(1)不良反應與劑量有關,一般日劑量在30 mg以內的副作用很少。
(2)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食欲減退。
(3)其他少見不良反應有口干、頭暈、頭痛、失眠、倦睡、運動障礙、惡心、神經質、皮疹、心律失常、心悸等。
有些不良反應僅在服藥初期出現,堅持服藥可自動消失。
【注意事項】
(1)為了延緩耐藥性的產生或減少副作用,在患兒不上學的日子(節(jié)假日)可以停藥;但如果病情嚴重,不但影響學習,也影響其日常活動者,則應每日服藥。
(2)傍晚以后宜避免服藥,以免引起失眠。
(3)若兒童食欲較好、較胖者,可在飯前服藥;食欲較差、較瘦小者,可在飯后服藥。
(4)正在使用或在2周內使用過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應在停藥2周后,再用本藥。
附:苯二氮 類藥物使用原則
苯二氮 類藥物
苯二氮 類(benzodiazepines,BZD)藥物具有卓越的抗焦慮、鎮(zhèn)靜、催眠效果,以及較好的安全特性,此類藥物在世界上使用廣泛,但其濫用問題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一、藥理特性
BZD具有抗焦慮、抗驚厥、肌肉松弛、鎮(zhèn)靜和催眠等作用。
BZD的藥理特性主要來自于動物實驗。實驗表明,該類藥物對實驗動物具有明顯的抗沖突、抗懲罰以及抗焦慮作用。BZD的肌肉松弛作用是由脊髓介導的,抗焦慮作用是由皮層和邊緣系統介導的,共濟失調是BZD作用于小腦而引起的,催眠作用是通過網狀系統實現的,而遺忘效果可能是作用于海馬所致。BZD對睡眠影響的研究較多,BZD能增加總的睡眠時間,減少覺醒次數,增加快動眼睡眠周期,因而長期服用BZD后,突然停藥可致睡眠障礙反跳,患者主訴夜驚、做夢增加。
常規(guī)劑量的BZD對心血管和呼吸系統作用甚微,所以BZD的安全性比較高。
二、藥代動力學
口服BZD胃腸吸收良好,血藥濃度達峰值的時間可從30分鐘到6~8小時不等。BZD及其活性代謝產物均為高脂溶性,很容易通過血、腦屏障,絕大多數血液內的BZD與血漿蛋白結合。
BZD主要通過肝臟代謝,多數是通過生物轉化代謝。有些BZD,如勞拉西泮、奧沙西泮等主要通過與葡萄糖醛酸結合的生物轉化方式,因而有肝臟損害的患者,可考慮用這類藥物。
BZD的作用時間與脂溶性有關,各種BZD的半衰期、適應證及常用劑量如下表所示。
常用的BZD類藥物半衰期、適應證及常用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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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 名 半衰期 適應證 常用劑量
(小時) (m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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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西泮(diazepam) 20~70 抗焦慮、催眠、抗癲癇、酒替代 5~30
氯氮 (chlordiazepoxide) 10~48 抗焦慮、催眠、抗癲癇、酒替代 5~60
氟西泮(flurazepam) 30~100 催眠 15~30
硝西泮(nitrazepam) 18~36 催眠、抗癲癇 5~15
氯硝西泮(clonazepam) 18~50 抗癲癇、抗躁狂、催眠 1~8
阿普唑侖(alprazolam) 12~15 抗焦慮、抗抑郁、催眠 0.4~4
艾司唑侖(estazolam) 10~24 抗焦慮、催眠、抗癲癇 1~12
勞拉西泮(lorazepam) 10~20 抗焦慮、抗躁狂、催眠 1~6
奧沙西泮(oxazepam) 6~24 抗焦慮、催眠 30~90
三唑侖(triazolam) 1.5~5.5 抗焦慮、催眠 0.125~0.5
咪達唑侖(midazolam) 2~5 快速催眠、誘導麻醉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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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用機制
γ-氨基丁酸(GABA)是中樞神經系統最重要的抑制性神經遞質之一,大約30%的GABA受體位于皮層、下丘腦、邊緣系統如杏仁核。目前,認為焦慮可能的發(fā)病機制是由于腦內GABA和去甲腎上腺素異常所致。
研究表明,BZD的抗焦慮、抗抽搐、肌肉松弛等作用,主要是通過結合中樞GABAA受體而發(fā)揮作用。BZD與GABAA受體結合后,增加了氯離子通道的開放頻度,使細胞膜超極化,妨礙去極化的產生而起到抑制作用。
四、適應證
1. 焦慮:為BZD的主要適應證,特別是嚴重焦慮或伴有易激惹者,伴抑郁癥狀者亦可使用,常用阿普唑侖、地西泮等。
2. 失眠:對多種原因引起的失眠均有效。其中對入睡困難者,可選用半衰期短的藥物,如三唑侖或咪達唑侖;對早醒者,可選用硝西泮、艾司唑侖等半衰期長的藥物。
3. 驚恐發(fā)作:因BZD起效較快,可在治療初期應用;應逐漸轉移到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如米帕明;或新型抗抑郁劑,如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BZD治療驚恐發(fā)作的使用劑量,要大于治療焦慮的劑量。
4. 癲癇:可選用硝西泮、氯硝西泮等。
5. 酒精戒斷:由于酒精與BZD藥理作用相似,在臨床上常用此類藥物來處理酒精的戒斷癥狀。在開始治療時要足量,不要緩慢加藥,這樣不僅可抑制戒斷癥狀,而且還能預防可能發(fā)生的震顫、譫妄和戒斷性癲癇發(fā)作。以地西泮為例,劑量一般為10 mg/次,3~5次/d,直至患者出現嗜睡。首次劑量可更大些,口服即可。一般情況下沒有必要加用抗精神病藥。由于酒精成癮者有成癮的傾向,所以應特別注意,用藥時間不宜過長,以免發(fā)生對BZD的依賴。
五、不良反應
BZD藥物不良反應較少,對敏感性高的患者,鎮(zhèn)靜可能是初期應用時的主要副作用,但一般在用藥1周后逐漸消失。其他不良反應包括認知損害、共濟運動失調、眩暈、胃腸道不適,以及脫抑制(控制不良)反應等。
1. 脫抑制(控制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敵意;攻擊行為;易激惹、憤怒;興奮、激越。
脫抑制的發(fā)生率較低,約1%左右。主要原因是由于藥物對大腦皮層的抑制作用,皮層下情緒中樞釋放所致,與醉酒可能具有相似的機制。
2. 精神運動損害:許多研究顯示,包括短期、長期使用BZD藥物使正常人與焦慮患者發(fā)生某種程度的精神運動損害,如共濟運動損害。也有研究顯示,焦慮患者服用BZD藥物后,反而改善了操作能力,其原因可能是緩解了焦慮所致。但有時易引起機敏動作失調,故在服用此類藥物后,應避免駕駛汽車、操作機器等作業(yè)。此外,如果同時飲酒,即使是小劑量也會對運動協調性產生不利影響,要特別予以注意。
3. 認知功能損害:即使是單次劑量,也能影響正常人和焦慮患者的認知功能,對老年人尤甚。但是認知功能損害一般發(fā)生在長期用藥后,多為隱匿發(fā)生,停藥后一般即可恢復。
六、戒斷癥狀
戒斷癥狀的產生,與使用者個體的易感性、服藥時間、劑量、所使用藥物的半衰期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講,對有藥物依賴、酒精依賴史者要謹慎使用。對于長期服藥、劑量較大者,以及藥物半衰期較短的使用者,發(fā)生戒斷癥狀可能性較大,在停藥時一定要注意。
1. 急性戒斷癥狀:常發(fā)生在長期使用(如3~4個月)突然停藥后。其主要癥狀有:胃腸道癥狀;出汗、心悸;震顫、無力、頭昏、頭痛;對聲音敏感;不安、失眠、易激惹、焦慮;耳鳴;人格解體感。
與其他精神活性藥物相似,長期使用BZD可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的適應,突然停藥必然會出現戒斷癥狀。戒斷癥狀與癥狀反跳和治療前癥狀復發(fā)很難鑒別。在癥狀反跳中,反跳性焦慮與失眠最為常見,常發(fā)生在服用半衰期較短的藥物停藥之后;反跳癥狀的持續(xù)時間不長,數天后可能慢慢消失。但是復發(fā)的癥狀可能又接踵而至。然而,癥狀反跳和治療前癥狀的重復出現,并不意味出現了軀體戒斷癥狀。為避免上述問題,用藥者往往重新開始服藥,導致BZD藥物的長期使用,以至形成藥物依賴。
最初認為,戒斷性癲癇僅在大劑量使用BZD藥物而突然停藥時才會發(fā)生;現有證據表明,在治療劑量下突然停藥也會出現,特別是使用半衰期短的BZD藥物時。如果合用其他藥物,如氯米帕明(能降低癲癇閾值)則發(fā)生戒斷性癲癇可能性增加。
2. 延遲戒斷癥狀:BZD的稽延戒斷癥狀通?勺孕芯徑猓4~12周完全消失。但在慢性BZD使用者中,出現稽延癥狀者占10%~15%,癥狀可能持續(xù)數月或數年。BZD藥物稽延癥狀雖有逐漸減弱的趨勢,但不時出現波浪樣的反復,癥狀包括焦慮、失眠、抑郁、各種感覺和運動癥狀,以及胃腸道不適等。
3. 停藥指南:目前的研究顯示,長期服用BZD(持續(xù)時間超過3~4個月)藥物,多數患者發(fā)生戒斷癥狀;使用短半衰期藥物的患者,戒斷癥狀出現較早且較嚴重;戒斷癥狀的嚴重程度與藥物半衰期短、高劑量,以及低教育水平和用藥前精神障礙有關。據文獻報道,在使用長半衰期藥物者和短半衰期藥物者中,分別有73%和43%的使用者能在1周內停藥。用藥5周后,二者分別有45%和38%的使用者能夠戒斷藥物。由此表明,長期用藥者須依病情徐緩終止用藥。
研究經驗表明,盡管突然或逐漸停藥都可能出現戒斷癥狀,但是逐漸停藥可以減少癥狀的頻率和程度,特別是在患者使用短半衰期藥物時。對大多數BZD藥物,最初減藥的速度可以快些,如在第1周內減少50%,后面的減藥要慢(每減少10%~20%應間隔3~5天)。對于使用半衰期較短藥物者,建議先換成半衰期較長的藥物,如先將三唑侖換成氯硝西泮,然后再逐漸減少氯硝西泮的劑量。
對于戒斷時的失眠,推薦使用催眠藥唑吡坦,或者具有鎮(zhèn)靜作用的抗抑郁藥,如曲唑酮(trazodone);也可考慮使用苯海拉明、水合氯醛,或者使用有鎮(zhèn)靜作用的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如多慮平等。同時,對伴有抑郁或驚恐癥狀的慢性BZD使用者,建議使用足量的抗抑郁劑,合理處理有助于患者成功的停藥。
七、過量用藥
單純過量使用BZD致死者少見。但如果與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如酒精、巴比妥、阿片類或三環(huán)類)合用,可出現嚴重的呼吸抑制、低血壓,甚至死亡。氟馬西尼(flumazenil)能翻轉DZB的鎮(zhèn)靜作用。然而,該藥能否拮抗BZD的呼吸抑制作用尚不能確定,所以仍需要監(jiān)護與呼吸支持。
編寫人員
《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周東豐 北京大學第六醫(yī)院
王向群 北京大學第六醫(yī)院
吳文源 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yī)院
郝 偉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yī)院
崔海松 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yī)院
謝 鵬 重慶醫(yī)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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